“任性”徒步代价有多大?不仅自费搜救,还面临刑事责任!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2-13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徒步的终点是安全回家,但总有人试图在法律与危险的边缘“抄近道”。近年来,违规徒步引发的安全事故、生态破坏及问题频频冲上热搜:网红博主头铁肖肖雪山遇落石,花6万元请村民抬下山; 18岁青年无视公告私闯陕西鳌太线失联,引发大规模搜救;广东多名“驴友”擅闯自然保护区被罚款5000元。违规徒步者不仅要面临大自然的严酷考验,更要面临法律的清算。其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救援费用应由谁承担等等,均成为了亟待厘清的法律问题。

  一、私闯自然保护区、封闭区域是违法行为

  自然保护区、封闭区域原则上禁止游客进入。私自闯入保护区或封闭区域,根据行为情节和危害后果,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科研等特殊目的必须经批准才能进入;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可以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因进入保护区造成生态破坏的,还要承担修复责任。

  《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给自然保护区造成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第三十九条规定,妨碍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自然保护区重大污染或者破坏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违规徒步者是否需承担救援费用

  随着越来越多违规徒步现象的发生,救援费用是否应由违规徒步者承担,成为了一个具有较大争议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一般认为,若徒步者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自然保护区或违反禁入规定,因自身过错陷入危险,相关部门或救援主体有权向徒步者追偿救援费用,包括救援人员劳务费,车辆、直升机、专业装备使用费等。但收取救援费用并非属于处罚,而是对出动车辆、装备损耗、救援人员劳务、村民抬运等成本的补偿。

  随着违规徒步、擅闯禁区事件增多,部分地区开始探索有偿救援制度。如北京昌平区拟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对这类情况可追缴救援产生的劳务费、设备使用费、医疗费等合理费用。截至目前,已有不少地区施行有偿救援制度。2014年,四川甘孜稻城亚丁景区开始试行有偿救援,对搜救路线及搜救费用进行划分,且注明搜救费用仅包括搜救人员的劳务费用和搜救装备、工具的使用费用,不包括由此产生的交通费、救火费和医疗费用等其他费用。

  三、哪些主体承担保障徒步安全的义务

  (一)俱乐部和领队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组织者对其组织的活动负有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徒步活动为例,俱乐部和领队至少应做到:确保路线合法合规且已开放,不得组织穿越封闭景区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如实告知参与者路线难度、天气风险、补给情况及潜在危险;核查队员身体状况和装备情况,合理控制队伍规模;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和急救物资,并制定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助并报警。若未尽到上述义务导致参与者受伤或死亡,俱乐部和领队通常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二)徒步者的个人注意义务

  徒步者需尽到注意义务。例如,明知路线高危或明确禁止仍执意前往;体力或经验不足却参加高难度穿越;无视天气预警或未携带必要装备擅自进山等。此类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认定为自甘风险或重大过失,从而影响责任比例划分,甚至成为徒步者需自行承担全部救援费用的重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作为文体活动参加者,应当充分了解活动的内容,结合自身情况客观评估自身身体适应情况,判断自身是否能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户外活动。户外活动过程中发现自身出现不适反应应当及时向活动组织者或者管理者反应,寻求援助。

  四、给徒步爱好者的建议

  徒步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景区公告,优先选择已开放的正规景区和成熟路线,避免涉足未开发区域。同时,应关注政府和景区发布的风险提示,对“暂停开放”“禁止穿越”等警示p保持高度重视,遇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严禁入内”等标识时务必遵守。

  选择徒步组织时,应查看其营业执照、品牌资质和领队经验,认真阅读活动合同,对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保持警惕。合法的免责范围仅限于合理的意外风险,对于组织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免责条款无效。此外,徒步者应主动购买意外险或户外专项保险,并确认保险是否覆盖搜救及直升机救援等费用。

  徒步过程中,应遵守团队纪律,不擅自离队,不盲目“抄近道”或自行开路。遇到恶劣天气或复杂地形时,应及时下撤,切勿逞强。若发现他人擅闯保护区或封闭路段,应及时劝阻或向相关部门举报。

  如遇险情,应优先确保自身安全,及时避险保暖并设法与外界联系。报警时应如实说明位置、路线和人数。对于需要自费的救援服务,如雇用向导或村民抬运,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事先确认费用标准并保留凭证,以便后续维权或费用分担。

  责任编辑:叶芳

  文字编辑:刘承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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