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年味渐浓,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平安才是最美的底色。为守护辖区环境质量、防范安全事故,宁河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均会被依法查处,让我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过一个文明、安全、环保的祥和年。
▼
政策红线牢记心间
01
根据《天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宁河区行政区域内全年、全域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包含仙女棒、冷烟花、摔炮、擦炮等网红 “小烟花”。
对违规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 100 元至 500 元罚款;
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轻则行政拘留、没收违禁品及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不容忽视
02
消防安全隐患大
燃放时飞溅的火星极易引燃干草、杂物、房屋、车辆,春节期间天干物燥,一旦引发火灾,不仅会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更会威胁自身和邻里的生命安全。
污染环境伤身体
燃放产生的二氧化硫、颗粒物会急剧升高 PM2.5 浓度,加重雾霾,诱发呼吸道疾病;130 分贝以上的巨响,会惊扰老人、婴幼儿、心脏病患者,破坏安宁的节日环境。
人身伤害风险高
烟花爆竹爆炸威力强、温度极高,操作不当、产品劣质都可能导致炸伤、灼伤,眼部、手部、面部是高发受伤部位,未成年人更是高危群体,一旦受伤极易留下终身遗憾。
文明过节,共护家园
03
宁河公安提示广大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燃规定,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任何烟花爆竹,用挂灯笼、贴春联、电子烟花等文明方式庆祝新春;
主动劝导家人、朋友遵守禁燃政策,及时制止身边违规燃放行为;
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线索,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共同守护平安家园。
少一缕硝烟,多一片蓝天;少一分风险,多十分平安。让我们携手遵守禁燃规定,以文明之举辞旧迎新,让宁河的春节更安全、更清新、更祥和。
▼
编辑 / 王天奇 董佳诚
校对 / 袁翠岭
核发 / 赵铭泉
本站是社保查询公益性网站链接,数据来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内容以官网为准。
定期更新查询链接数据 苏ICP备17010502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