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公安局:主动接访听民意 实事求是解民忧
“自2019年11月后,我老伴的养老金就没有领到了。镇上的工作人员说可能是老伴没有进行生存认证,需要我带老伴去华蓥市社保局登记认证。这件事情能请你们帮我问问吗?”大屋嘴村1组胡大爷对现场接访纪检干部说道。
“好的,胡大爷,我们及时帮您问清楚,并第一时间反馈给您。”接访现场的纪检干部耐心地对胡大爷讲道。
近日,华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深入高兴镇(原观音溪镇)开展纪检干部每月日常接访活动,纪检监察组通过在高兴镇政务服务中心定点接访及走街串巷移动接访的方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积极收集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接访现场
纪检干部认真听取
来访群众诉求和登记群众反映的问题
耐心回复群众的信访诉求并宣传解释相关政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
自活动开展以来
纪检监察组干部坚持到乡镇开展接访活动
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
实事求是协调解决群众难题
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
这种方式既能保证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又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将初信初访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避免了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据悉
活动当天,纪检监察组一行
共接待群众50余人
收到养老金支取等问题咨询3个
发放《举报、政策咨询电话告知卡》50余张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节选)20余份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
接访组第一时间进行协调
想办法解决
并在规定期限内给来访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
进一步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
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
但是公民在信访活动中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规
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什么是非正常上访?
非正常上访是指信访人不到指定的场所和按规定的逐级信访程序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体上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恶化地区建设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行为。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被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信访条例》第20条的有关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 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3. 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4.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 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6.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治是解决矛盾最可靠的方法
拒绝违法行为
依法信访才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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