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河北青年报记者从石家庄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为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市社保中心采取切实措施推行“单位业务网上办”“个人业务掌上办”“特殊业务预约办” 等不见面方式服务。


  在此期间,办事群众可利用网上服务系统、支付宝平台“掌上社保”、传真、电话等渠道办理或咨询相关业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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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

  关于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含补缴)业务:


    已开通网报且有CA的参保单位,可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http://www.hebei12333.com/),自助办理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申报核定、业务查询等业务,需要线上审核的,窗口业务人员会及时进行线上审核。已开通网报暂无CA的参保单位,可以普通用户身份登录网上服务系统,按照《操作说明》自助办理业务后,打印对应表单并留存,我中心先进行审核、办理,待疫情防控期过后,再将表单统一提交到业务窗口归档。未开通网报的单位或新参保单位,可通过各业务处的传真、电话等途径办理申报业务。也可拨打网上业务咨询电话:0311-86030152、86030075、83178519、83175632开通网报业务,通过网上申办。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征缴核定等业务在疫情期间可以暂缓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办。

  ■业务联系电话


    单位登记及信息变更业务联系登记处:0311-88625811,传真:0311-88625905;人员增减、缴费工资申报、缴费基数核定、补缴、个人账户等业务联系在职处:0311-88625840,传真:0311-88625844;在市本级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联系个体处:0311-88625895、88625874,传真:0311-88625870;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参保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可在网上办理参保缴费凭证打印、关系转移申请。办理进度可通过电话向市社保中心在职管理处咨询查询,电话(传真)0311-88625844;参保人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或使用“掌上12333”手机APP,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业务;无法通过以上方式网上申请办理或需要查询办理进度,可通过电话申请的方式咨询和申请。受理电话(传真):0311-88625844;在疫情防控期间,到达退休年龄参保人员档案审核和养老金预发可延期办理,对家庭生活困难确需办理的,可拨打离退休管理处电话0311-88625819,传真0311-88625813预约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延期办理的退休业务,疫情过后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正常退休时间计发、补发相关待遇。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申领、个人信息变更,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资格认证、退休人员社区登记(流动)等业务联系社管处电话0311-88625821,传真:0311-88625906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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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本级企业工伤保险业务

      河北青年报记者获悉,石家庄市社保中心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切实保障疫情防治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社保权益。


      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申报核定、参保信息查询等业务均可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需要线上审核的,窗口业务人员会及时进行线上审核。也可拨打工伤申报处电话(传真)0311-88625805申请办理。


      工伤职工继续治疗申请相关业务均可以在网上服务系统申请。也可拨打工伤征缴处电话(传真):0311-88625865、88625893咨询、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确认、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申报可发送传真0311-88625864办理;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可在疫情防控结束后申报,参保单位确有困难的可拨打0311-88625894预约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亡待遇(无供养亲属待遇)申领可通过传真、快递、ESM邮递相关资料,并提供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及工伤职工(待遇享受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工亡待遇(有供养亲属待遇)可拨打0311-88625894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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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查询业务

      石家庄市参保人员均可通过支付宝的“掌上社保”平台查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账户信息、待遇信息,可查询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可以下载打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通过支付宝办理个人社保业务途径: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掌上社保。


      不能通过“掌上社保”办理的个人信息查询业务,可拨打权益处电话(传真):0311-88625862咨询、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如有需要,可拨12333或石家庄市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311-88625817咨询。确需到社保经办大厅办理业务的,请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不见面经办服务,不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和人员,可联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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