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


  职工医疗互助是工会倡导组织、有关部门配合、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公益性的互助互济活动。参加职工医疗互助能在哪些方面得到互助互济?


  贵州省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罗忆介绍,目前我省共开设了五项互助活动:《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重+25轻)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活动》《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住院+重疾)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津贴+重疾)综合互助保障活动》。


  35 种重疾并非简单的35种具体的疾病,比如恶性肿瘤是 100 多种疾病的统称,常见的白血病、肾衰竭、心肌梗死之类的疾病,也可以享受到职工医疗互助。单个肢体缺失、肾脏摘除等,虽然属于轻症,可在意外伤害项目获得赔付,也可在重大疾病项目获得赔付。


  值得一提的是,为让职工医疗互助政策惠及更多职工,日前贵州省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新增了四个方面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面:


  第一、新增意外住院纳入职工医疗互助范围;


  第二、新增女职工生育以及难产分娩等非正常生育纳入互助范围;


  第三、新增精神类疾病住院纳入互助范围;


  第四、新增康复休养住院纳入到了互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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