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吴女士来电咨询,称前段时间她的母亲因突发疾病被送到市人民医院救治。因病情较重,医生建议转院。如今,她的母亲已到上海医院接受治疗。因其母亲是在丹阳参加的医疗保险,所以结算费用时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不方便回丹阳办理的情况下,她希望咨询相关部门,是否有简便的办理方法?


  问


  对于吴女士的疑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过全国联网的医保信息系统,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只需在手机端或电脑端自助备案,异地就医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备案不影响参保人员在参保地(镇江市)门诊、药店刷卡和住院就医结算。


  据介绍,目前我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转外就诊人员,可自助办理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镇江市外连续生活、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转外就诊人员是指确因病情需要转镇江市外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如符合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条件,参保人可手机下载“江苏医保云”App,注册登录后,注意首页左上角定位参保地为镇江市,然后点击首页“异地就医”,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勾选已阅后,进行自助备案。参保人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备案类型”“就医地”“备案开始时间”和联系人信息,然后在材料上传区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材料,点击提交后即完成备案。参保人可通过点击首页“我要查”中的办事进度查询备案结果。参保人还可以微信关注“镇江医保”公众号,点击“智慧医保”—网上办事(首次使用需要注册)—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备案类型模块—点击备案登记。根据各模块系统提示内容选择“备案地”“异地联网方式”“开始日期”及“结束日期”,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完成备案。参保人可通过“综合查询”中“办事进度查询”模块查看备案结果。


  该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备案成功后可在就医地所有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在异地就医时,只需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时只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需要参保群众在就医前先进行备案,备案开始时间一定要早于住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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