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双氯西林等药品将调出我市医保药品目录(附相关药品名单)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14号),阿莫西林双氯西林等118个药品(详见名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调出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本次药品调出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的部署要求,经专家认证并向社会公示后确定。根据国家医保局药品消化进度安排及调出时间等要求,我省于2020年1月1日消化了第一批药品,今年需消化第二批药品,停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消化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将有助于推动全国范围内医保药品目录基本统一进程。
来源: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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