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医保政策问答之城镇职工住院医疗待遇
Q1城镇职工住院如何报销?
城镇职工到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金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承担1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
Q2城镇职工住院起付金是如何规定的?
我州现行城镇职工住院起付标准为:年度内首次住院昆明地区及省外三级医院1200元,其余省内三级医院、昆明地区及省外二级医院1000元;州内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医院和未评等级的乡镇卫生院300元。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分别降低100元。下级医院转上级医院,起付金就高计算;上级医院转下级医院起付金不重复计算。
Q3哪些住院医疗项目需要个人先自付?
(1)特检特治费用先自付10%;
(2)乙类药品先自付5%;
(3)单价在200元以上国产材料先自付10%;
(4)单价在200元以上进口材料先自付20%;
(5)经审批(医院医保办审批)的血液制品先自付10%。
Q4城镇职工医保床位费可以报销吗?
普通参保人员每床日最高支付标准为30元,县处级(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领导干部、高级(副高、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参保人员每床日最高支付标准为40元;厅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干部每床日最高支付标准为60元。以实际床位费为基数按比例结算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自付。
Q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可以报销多少?
现行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封顶线的进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Q6哪些项目是医保不予支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下列情形的,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6.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Q7老年人有什么医保优惠政策?
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1)住院及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起付线按现行政策减半计算。
(2)取消乙类药品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3)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达不到80%的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足差额部分。
Q8发生重大疾病如何报销?
从2013年10月1日起,将肺癌、胃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肝癌、胰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出血18种疾病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享有以下待遇:(1)取消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上不封顶;
(2)提高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助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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