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了《再也不担心药买贵了》主题文章,介绍了深圳市医保局于2023年12月升级推出的“医保价格通”系统的运行情况:深圳“医保价格通”系统涵盖药品、医用耗材产品均超24万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7300余项,通过“深圳医保”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开放医药价格查询对比、就医购药导航、口腔种植专区、典型案例曝光台等功能。


  市民体验称,“医保价格通”系统操作简单,无需进行注册、登录等繁琐操作,可“即点即用”:既可以一键查询药品信息,包括生产企业、药品类别、注册名称、最小包装单位和药店均价等,按照销量、距离、价格等条件升降序排列,又可以轻松获取市内3293家定点医疗机构、520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位置信息,享受按距离排序、路径导航等服务。


  事实上,除了国家医保局推介的深圳、陕西外,安徽、辽宁等全国众多地区都已经上线或计划上线“医保比价”系统。


  综合对比深圳、陕西、大连三地的“医保比价”系统,虽然比价入口和路径不尽相同、覆盖药耗品种信息和定点机构数量有所差异,但底层逻辑基本一致,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与定点零售药店的进销存系统对接,建立统一的药品价格信息平台,实时收集各定点药店药品的价格信息”。


  各地密集上线“医保比价”系统,加之国家医保局官方大力宣介,无疑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意义。


  01 通过“比价”实现“控价”,成为必然趋势


  国家医保局日前内部发送《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要求已向各地医保招采局查找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并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中引入“即送价”为锚点进行比价。


  “比价”的终极目的自然是“控价”,通过促进医保药品价格透明化,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价格无序问题。


  实践证明,“医保比价”系统已经成为医保部门消除药品歧视性定价、引导药品合理定价的重要抓手,从中央到地方“推而广之”已经成为不可扭逆的趋势——按照深圳 “医保价格通”系统的官方数据,上线至今,已引导3747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对3319个医保药品进行降价。


  02 “医保比价”系统有望集成更多功能


  深圳、陕西、大连三地的“医保比价”系统,无一例外地植入了购药导航功能,充分彰显出系统本身的利民和便民属性。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医保比价”系统将以此为基点,集成越来越多的服务模块。


  我国医保体系已经初步实现全覆盖,理论上讲,“医保比价”系统有望成为人人参与的最大“流量入口”,因此,需要含零售药店在内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主动性、精细化运营。


  首先,需要建立在系统内的良好价格形象,包括但不限于如何选择药耗品种价格阈值、如何实现基于LBS的区域低价形象、如何建立综合(整体)低价的价格体系等。


  其次,如何重塑“低价”模式下的盈利模式。一方面,如何提升供应链管理效能、上游议价能力、精细化管理能力,以对冲价格变化带来的毛利率下降风险;另一方面,如何快速向专业化服务、合理性价格提供者转型,以建立顾客黏性,完成“留客”课题。


  03 信息化将被扩大化应用


  医保药品“比价”“晒价”早有先例,并非新鲜事物。如早在2023年年初,延安市医保局便在市区内选择部分定点零售药店作为价格监测点,并要求按月发布50种常用药品零售价格,以推动延安市药品零售行业加强价格自律。


  上述“比价”方式存在几点弊端:一是采用“抽样方式”,覆盖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和数量有限;二是“重点监测”,涵盖医保药耗品种不全,无法最大限度满足用药需求;三是“月度公布”,价格信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相比之下,“医保比价”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可实现全主体、全品种、全时段监测。从某种意义上讲,“医保比价”系统的运用,是智慧监管、数字监管行政理念的现实缩影,未来更多的前沿科技将被应用于更多监管场景,这也意味着,因监管人力不足而遗留的监管盲区将逐渐被扫除,由是合规更成为市场主体的生存底线。


  原标题:“医保比价”系统密集上线,释放三大信号


  来源 | 中国药店


  编辑 | 刘莹 买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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