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整合办公地点,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经县政府同意,县医保局局机关(原国土局西附楼二楼)、医保中心城镇职工股(原人社局五楼西侧大厅)、医保中心城乡居民股(原阳光水岸小区太平洋保险)、医保中心慢性病股(原人社局一楼)迁址到县行政中心东附属楼一楼(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特此告知。


  卢龙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