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丰泽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启用
28日上午,由丰泽医保分局、丰泽街道承办的丰泽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启动仪式在丰泽街道举行。市医保局副局长王宗平,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清拥参加启动仪式,并为丰泽街道医保服务窗口揭牌。
据了解,丰泽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的医保服务窗口,配备有医保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并按照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服务距离最近的原则,开展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医保服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丰泽区不断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落实“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医保便民办事功能,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下放医保经办服务基层办理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14项服务事项,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延伸至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可及的医保服务。
首批下放到乡镇(街道)办理的14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有:
1.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
2.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4.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6.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7.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8.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9.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10.门诊费用报销(初审)
11.住院费用报销(初审)
12.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初审)
1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初审)
14.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初审)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