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文章里曾经给大家介绍过,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障是半福利性质的医疗保障。


  所以参保者在就医看病时,药品费用、诊疗费用和医用耗材费用,都不是100%报销的。


  只有在规定目录里的药品费用、诊疗费用和医用耗材费用,才可以报销。


  那参保者在就医看病时,究竟哪些药品可以报销,哪些药品不可以报销呢?


  给大家介绍如下:


  一、医保可以报销的药品种类


  我们国家对医保基金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每一项基金的使用和支出,都有严格的规定。


  药品的报销也不例外,药品的报销也有专门的药品报销目录做为约束,做为参保者就医看病可以报销的依据。


  医保可以报销的药品有两大类:


  ① 甲类药品


  甲类药品是指:临床治疗时必备必用,且治疗效果好,治愈成果显著,且价格低的药品。


  凡属这类药品,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② 乙类药品


  乙类药品是指:疗效好,但在临床治疗中不是必备必用,价格比甲类药品价格高,可以选择性使用的药品。


  这类药品也属于报销范围内的药品,但不是全额报销。


  患者使用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费用,其余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且按医保政策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二、不可以报销的药品


  对于不可以报销的药品,国家医疗保险政策是有具体规定的。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一号令)规定:


  八大类药品不能纳入医疗保险报销目录范围,不予报销。


  不予报销的具体药品如下:


  ① 只具备滋补作用的药品。


  ② 含有国家珍贵、稀少、且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③ 保健药品。


  ④ 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⑤ 具有以下作用的药品:


  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⑥ 被纳入诊疗项目,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⑦ 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口服泡腾剂等(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


  ⑧ 其他不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这八大类药品,都不能纳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不予报销。


  以上就是医保可以报销的药品种类和医保不可以报销的药品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