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河区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临河区39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提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终止申请备案表,现解除该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障服务定点协议,取消其医保定点服务单位资格。


  特此公告。


  机构名单如下:


  来源: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马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