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医疗保障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济南市出台十项医保惠民政策,对大病保险患者的医保待遇进行了调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档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


  高血压、糖尿病


  纳入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范围


  本次调整实行“两提一降”,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其中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加强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将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实行限额动态管理,缓解居民医疗费负担。


  此外,把更多救命救急好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逐步将治疗癌症、罕见病、慢性病和儿童病的好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继续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和特供药店“双渠道”供药模式,让患者能够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切实享受医保改革的实惠。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今年还将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降低医疗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要推动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总体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


  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项目


  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对于残疾儿童、特殊患者的救助,济南医保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扩大残疾儿童医疗保障范围。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每人每年最高报销3万元,切实降低残疾儿童家庭医药费用负担。


  落实苯丙酮尿症患者医疗救助政策。将治疗所需特殊食品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18岁及以下患者按75%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1.5万元;18岁以上患者按7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1.2万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韩晓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