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制度改革,调整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个人账户减少金额划入统筹账户,实施普通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住院有住院报销,门诊有门诊报销,慢病有慢病报销,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就医问题,而改革后如何进行报销,很多参保人员并不了解,今天一文讲清楚医保如何报销!


  医保账户有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之分,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买药、支付报销后的医疗费,而统筹账户用于住院报销、门诊报销等。


  医保制度改革后,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单位缴纳部分将全部划入统筹账户。


  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按照统筹地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平均水平的2.8%左右的比例划入。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产生的费用,按照一定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账户支付。


  所产生的费用中,有的全额报销,有的部分报销,有的不报销,而这主要看是否在三大目录中。满足政策报销范围内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目录,在超过最低起付标准以上的金额按照对应支付比例报销。


  药品目录:分为甲类药、乙类药、丙类药。


  甲类药是治疗中的必需药,同时价格便宜,甲类药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乙类药是供患者选择,治疗效果更好的药品,需要自行支付一部分后进行报销,通常医保报销范围在70%-95%;


  丙类药是一些进口药等,这部分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


  诊疗项目中常规诊疗费用(如检查费)按照比例报销,非常规诊疗费用(如挂号费)不进行报销。


  医疗服务目录中必需的服务(如床位费)按照比例报销,非必要服务(如护工费)不进行报销。


  在进行医保报销时,做产生的医疗费用去掉自付费用后的部分,按照所在地区医保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而这里所指的自付部分主要分为个人自付、个人自负、个人自费三部分:


  个人自付:指起付标准以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


  个人自负:符合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按照一定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报销后的部分,如乙类药品,通常情况下,一定比例需要本人先行支付,而这部分就属于个人自负部分;


  个人自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需要参保人员自己支付的部分,如一些进口药、特效药等,需要全额进行支付。


  医保报销设置最低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而起付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通常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设置,等级不同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不同。


  郑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待遇(郑州本地宝)


  举例说明:


  郑州退休张大爷,在省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产生门诊费用3000元,其中500元不在政策报销范围内(包括不在政策报销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


  报销金额=(3000-500-40)*70%=1722元


  自付费用=1278元


  最终报销比例57.4%


  医保制度改革后,实施普通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普通门诊也可以进行医保报销,小病就医也能报销,而为了考虑年龄大的就医人员去医院不方便,不断增加可进行医保报销定点药店。同时,在医保报销政策上也向退休人员倾斜,报销比例高于在职人员。


  虽然个人账户划入金额相对减少,但享受到的医保福利在扩大,而随着各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不断增强,医保报销待遇将不断提高。推行医疗保险制度省级统筹也将使全省的参保人员享受到统一的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