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医保最新公告!
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通告》(通告〔2021〕3号)“2021年11月20日零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办理我省所有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
为保障职工医保征缴业务衔接,我中心决定自2021年11月18日17时起停止受理职工医保征缴业务(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业务继续办理,不受影响)请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提前办理相关业务。
淮南市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来源: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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