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0年8月26日起,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全面启用医保基金电子票据。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成功后,医保申报缴费系统将生成“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电子)”,原则上不再提供传统纸质票据。医保基金票据电子化的全面启用,将进一步提升济南市医保服务能力,实现医保费缴纳“一次不用跑”“零见面”全程网上办理目标。


  参保单位缴费成功后可登录济南市医保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根据相关提示获取、打印票据。


  查询路径:信息查询-缴费单据查询-查看电子发票


  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如需鉴别电子票据真伪,可关注省财政厅“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查询(微信号:sdczdzpj);或登录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验。(http://pjcy.sdcz.gov.cn/billcheck/html/index.html)


  全市医保征缴业务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0531-68966619;


  历下区医保中心:0531-88921266;


  市中区医保中心:0531-82078565;


  槐荫区医保中心:0531-87588938;


  天桥区医保中心:0531-81601284;


  历城区医保中心:0531-66899744;


  高新区医保中心:0531-88871256;


  长清区医保中心:0531-87210887,87227917;


  章丘区医保中心:0531-83660296;


  济阳区医保中心:0531-84233602;


  莱芜区医保中心:0531-76224809;


  钢城区医保中心:0531-76898099;


  平阴县医保中心:0531-87666639;


  商河县医保中心:0531-84885167;


  南山区医保中心:0531-88112625;


  莱芜高新区医保中心:0531-75815801;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田可新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