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要求,针对往年春节假期后医保窗口会迎来群众办事小高峰的情况,为防止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特向嘉兴参保人员告知如下:


  一、延长医保零星报销发票业务有效期。2019年开具的发票可以在2020年12月31日前、2020年开具的发票可以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地医保办事窗口报销。建议参保人员尽可能选择疫情控制后前往办理。


  二、医保备案事项尽量选择“网上办”“掌上办”。目前,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已专门设置医疗保障服务专区,所有医保备案事项均可以通过网上、掌上办理。


  三、参保人员遇政策和业务办理问题的,可致电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咨询。


  四、参保人员前往医保窗口办理业务的,请做好自我防护。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们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服务。


  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嘉兴市医保中心南湖分中心:89993038 89993068


  嘉兴市医保中心秀洲分中心:82722521 82726778


  嘉善县医保中心:89100032 84235013


  平湖市医保中心:85631769 85631762


  海盐县医保中心:86120056 86120053 86120026


  海宁市医保中心:87231691 89232752


  桐乡市医保中心:88197951 89399827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