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梁建荣 通讯员苏瑞报道:10月22日,记者从佛山市社保局获悉,佛山2019年度(2019年1~12月)居民身份参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及缴费工作已开展。业务申报期为10月至11月,各区业务申报期和缴费期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略有不同。


  据了解,2019年度居民身份参保人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为1833元/人(个人缴费550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人)。其中,普通居民个人缴费550元/人;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符合条件享受参保财政补贴的大中专院校普通学生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个人缴费550元/人,不符合条件享受参保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个人缴费1833元/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起新增“i社保”手机APP申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模式,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登录“i社保”手机APP即可进行申报。在佛山社保信息系统中已有各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为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参保申报;已参加2018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为本人申报2019年度停保;进入年度申报界面后,如见到本家庭有多个缴费银行账户信息,可进行选择操作(不能新增账户)。


  申报步骤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员应参照各区指引参保,不能使用网申功能:以村(居)为单位缴费的居民按村(居)委指引;民政、残联核定的困难人员按民政、残联指引;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各区社保指引;大中专生(异地户籍)按所在院校指引。


  佛山市社保局提醒,为确保2019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佛山居民身份参保人须按各区指引按时办理相关业务,并及时足额缴交基本医保费。已参加并成功扣缴2018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确定在新年度继续参保的,无需申报,于原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即可。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避免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逾期未缴纳的,将影响参保人的基本医保待遇。


  五区业务申报时间


  禅城区:10月15日~11月15日


  南海区:10月10日~11月16日


  顺德区:10月10日~11月9日


  高明区:10月10日~11月9日


  三水区:10月8日~11月20日


  原标题:2019年度我市居民参加医保申报和缴费工作已启动 新增“i社保”手机APP申报途径


  编辑丨俞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