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常医保 记者 刘国庆)9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常州市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该市将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明确将在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形成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基金更可持续、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高效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当天的会议上,常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级统筹就是要实现“同城同标”,坚持全市“一盘棋”,合力推进医保改革发展。按照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的原则,整体谋划,综合施策。要实现“全城通办”,建立全市统一的医保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体系,实行一体化管理,按照“一制四化”的建设思路,实现医保支付业务一站式、一窗式办理,全面提升对群众服务的及时性和便捷度。要实现“集约管理”,统一全市信息化建设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一体化建设全市医保结算系统和智能审核、事前事中提醒、远程视频监控等多个监管系统。


  目前,常州市已初步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障网,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5万人,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救助、医疗互助等协同促进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近年来,常州市在推进市级统筹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特别是市本级和武进区一体化进程成效显著,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仍有4个统筹区,统筹层次过低,带来几方面问题:一是政策碎片化现象严重,已经成为制约医保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二是基金“池子”小,抗风险能力弱,“大数”法则效应体现不充分,资金的保障能力较差;三是经办服务不统一、不标准、不规范,导致老百姓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方面获得感不强。因此实施市级统筹、提升统筹层次是医疗保障领域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动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平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平等享有更高质量的基本医疗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六统一”的主要内容是:一是统一基本政策。执行统一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最低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政策。二是统一待遇标准。按照“先职工医保后居民医保”的工作步骤,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职工医保待遇标准,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居民医保待遇标准。三是统一基金管理。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和财政专户管理,2020年起实施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基金统收统支,2022年开始实施居民医保基金统收统支。四是统一经办管理。执行统一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费征缴、待遇支付、档案和财务管理等业务经办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实行医保经办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一站式、一窗式服务模式。五是统一定点管理。执行统一的协议管理准入标准、工作流程、协议文本和考核办法,实行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一体化管理,建立市、辖市区两级医保监管联动协作机制。六是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建设规范和标准,构建市级集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实行全市医保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