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9日讯(记者 陈咏)扬州市医疗保障局29日发布通知,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通知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参保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结合扬州市实际,决定延长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缴费时间,2023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 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仍按照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标准执行。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480 元;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与 2022年度保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 260 元。


  三、确保待遇享受,延长期间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