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说医保DRG结算的利与弊?
简单地说DRG就是按照疾病组的一种定额结算,虽然也有高倍率、低倍率结算,DRG结算既然是一种定额结算,医院就明白患者本次住院根据疾病、手术或者操作等大概知道医保付多少费用,医院一般不会超,如果控制在定额以下医院还可以额外多结余金额。医保通过DRG结算方式改革达到结余医保基金而实现控费是明显的,但是经过三到五年后DRG结算仍会出现一些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现象,一些慢性病、重症患者等医院如果从经济角度考虑,医院不能全额拿回“医疗费”,大多会拒收。就会出现一些慢性病等在多家医院间不断转院。
重点就是一些慢性病、住院时间长产生费用高的患者,DRG怎么结算都有差额,医院不愿意买单。反之,DRG是一种定额结算,医院愿意收治一些住院时间短、产生费用低,那么医院可以拿回超过医疗费的金额,所以,医保每年需要对本地区的DRG病组、点值、点数等需要做出调整。
DRG作为一个均值调控,均值每年根据前三年的均费都是会调整的,因为DRG结算后的控费原因,均值会越调越低?所以就出现很多人会超费用的。患者现在就疑惑难道只能按照标准生病?以后治病只能管生不管好?,而医院也疑惑小病不敢收治,怕低标准入院,重病人不敢收,怕DRG超结算额或者转院定为分解住院等。感觉医保与医院的这场博弈没有赢家,最后受到最大的伤害的普通患者,
最后想说的是DRG结算方式最早是国外保险公司理赔时使用的,大家都知道保险公司会办亏本生意吗?当然各地医保部门每年根据当地的疾病谱情况不断推出DRG修改版,最近看到康复患者的价值医疗等。
希望DRG结算本地化会越来越好,让普通患者不要按“标准”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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