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24时起我省暂停办理异地就医相关业务 参保人办理业务可先行挂账
9月13日,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2021年9月16日24时起我省将暂停运行异地就医系统,并于2021年9月24日8时重新开启系统。系统暂停期间,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全省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参保人如需办理入院、出院手续,可先行挂账,待系统恢复后补办相关手续。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参保人如需享受长期门诊及谈判药品报销,建议在停机前完成刷卡结算。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刷卡结算的,停机期间可先行全额垫付,待系统恢复后在垫付机构补录刷卡信息进行报销。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含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将采取线下收取资料的方式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异地就医新系统启用时间暂定于2021年9月24日8时,将恢复办理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如遇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在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广大参保群众如有疑问可向各市(区)医保部门咨询。
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029-89538025/89538020
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029-87221359
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0917-3901845
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029-33195902/33195903
铜川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0919-2181039
渭南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0913-2363131/2933258
延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0911-2162013
榆林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0912-3687606
汉中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0916-2639163
安康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0915-8997625/3222012
商洛市医保事业管理局:0914-2319707/2338613
杨凌示范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029-87036914
韩城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0913-5199366
韩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0913-5198121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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