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苏州市医保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税务局


  三部门联合发文


  对2021年度苏州市区(含吴中、相城)居民


  医疗保险财政补助


  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50元;


  非就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50元(其中不享受财政补助人员的缴费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年1100元);


  学生少儿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60元;


  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0元。


  图源:IC photo


  根据相关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


  非就业居民于1月至3月


  学生少儿、大学生于9月至11月


  申报缴纳下一结算年度的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示:


  2021年度学生(少儿)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申报缴费期为2020年9月至11月,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少儿)于申报期内,通过代办学校(幼儿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享受2021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