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起草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如您有建议或意见在公告期内提出,书面形式发电子邮箱(附后)。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公告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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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doc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