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期继续为大家解读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中的“两病”待遇,这个“两病”是哪两种病情?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呢?又是如何申请呢?


  “两病”指的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这两种病情要符合诊断标准且确需采取药物治疗,同时未达到居民医保高血压Ⅲ级(极高危组)或重度糖尿病的门诊特定病种标准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通俗讲就是确诊高血压、糖尿病但未达门诊特殊病标准的患者,可申请享受“两病”待遇。


  “两病”门诊用药起付标准为300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为了减轻患者负担,这个300元是没有收取的,享受“两病”待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两病案例:居民赵阿姨,患有糖尿病,并办理了相关的待遇认定,2024年在河网卫生院购买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30R)、甘精胰岛素等治疗糖尿病的药品共计费用1217.97元,减去乙类自理和丙类自费共57.87元,剩余进入医保范围费用1160.1元,按照50%比例报销,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80.05元,最终赵阿姨个人自费637.92元。


  “两病”待遇的审批流程主要是申办人员准备好病史资料(检查资料、体检报告、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等),到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申请,经过医师的审核,再填写《门诊用药保障待遇申请表》,进行评估,现场就可以为申请人开通“两病”资质,让申请人享受到“两病”报销。


  患者申请好“两病”之后,以后门诊拿药就可以直接报销,比如说梁岔的患者,可以直接在梁岔卫生院进行申办,申办好之后在梁岔卫生院进行买药,就是可以直接现场进行报销,或者说红窑的患者在红窑卫生院进行申办,申办好之后,也可以在红窑卫生院进行使用、报销。


  对于广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来说,长期的治疗费用是个不小的负担,医保“两病”待遇,为他们的健康和经济压力缓解提供了有力支持。总结一下今天的医保省钱妙招:“两病”用药“慢病有补”!


  下期将继续带您了解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政策在手,看病不愁!您的健康,医保守护!如果您或者您身边有亲友还在自费看门诊,请快快转发本期节目,帮TA省下的可能就是一份体检钱!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医保政策,可以在评论区给我们留言。或者关注涟水融媒《医保小涟通》专栏,也可以拨打医保局咨询电话:0517-82380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