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就诊医保最高能报销85%
门槛费仅300元,可预约“订药”,非公立机构执行最高限价
大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实施近两个月,越来越多的市民了解到社区医院低“门槛费”、高报销比例的惠民政策,遇到小病、常见病不再一味选择“大医院”,而是走进“家门口的医院”实现基层首诊。明显增加的患者也促使社区医院主动提升服务。遇到药品短缺,患者也不需要再自己东奔西走地“找药”,社区医院可以提供“订单式服务”,预约登记后为患者定向采购药品。
报销新政更惠民 年轻人也开始尝试“家门口看病”
家住沙河口区春柳社区的于阿姨今年85岁,患有多年糖尿病,需要长期服用相关药物。此前由于社区医院药品种类和数量有限,她所需的药品经常缺货。今年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以来,于阿姨发现,社区医院里的药品不但明显丰富起来,而且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包,医保可以报销85%,自己下个楼就能买到所需的药品。
66岁的退休职工王大叔是中山区葵英街道的辖区居民。“社区卫生中心的药挺全的。”他告诉记者,在社区医院开药“门槛费”只有300元。自己签约了家庭医生,医保范围内的治疗和开药都能按85%报销。当天他一共开了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达格列净片等四种降压、降糖药品,自己只需要负担七八十元钱。
王大叔向记者出示的结算信息显示,这单药品的合计金额为465.76元,除去个人自付部分,职工医保可报销359.04元,最终王大叔个人只需要自付75.04元。“现在我们中心平均每天接诊的患者能达到260人次左右。”沙河口春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张兰君告诉记者,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后,医院级别越低,起付标准越低,报销比例越高,有力推动了分级诊疗工作。这家社区医院为周边4.8万余名居民提供基础医疗服务。过去,很多居民要么前往大医院就医,要么直接去药房买药,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认可度不高。如今,许多居民主动来中心就医,其中多数人都主动提出签约家庭医生。和往年同期相比,今年来该中心看病开药的居民增加了近40%。
记者了解到,医保新政的引导下,不仅患病率较高的老年人群开始选择到社区医院首诊,许多年轻人也走进社区医院,尝试体验在“家门口看病”的便利,真正意义上推动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有效运转。
服务措施更便民 社区医院对短缺药品实行“订单采购”
医保新政实施后,日渐增加的就诊患者和用药量也在考验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沙河口春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张兰君介绍,为了方便居民购药,中心在增设便民门诊的同时,还积极增加药品储备,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现在,我们中心上架药品品类由过去的不足200种增加到400多种。”张兰君介绍,今年以来,市民的用药需求明显增加,中心为此积极拓宽购药渠道,签约了更多的药品供应商,目前还进一步拓宽进药渠道,力求上架药品达到600种。对于门冬胰岛素、立普妥等日常储备较少的药品,中心开通了预约登记服务通道。遇到药品暂时短缺的患者可以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登记窗口留下所需药品的名称、数量、联系电话等,中心会积极向药企和药品供应商提出申请,安排进药,一般二至五天就能采购到,随后会电话通知预约患者。
中山区葵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辖区居民约8.08万人提供医疗服务。负责人张褀告诉记者,为了积极落实大连门诊统筹新政,该中心加大药品储备量,以常用药和广谱药为主,目前中心药品有600余种,并会对照居民在三级医院开出的用药清单,动态引进调整常用药品,并指定专人统计居民的特殊用药需求。
张褀告诉记者,该中心今年起为居民提供药品预约服务。居民遇到所需药品短缺的情况,可与中心联系,中心向药企“点对点”订购。药品到达中心后,工作人员再联系居民前来取药,用最短时间、最短距离帮助市民解决用药难题。
一些市民对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印象是简陋、医生少,担心诊疗水平不够。事实上,大连不少社区卫生机构正在打造温馨、便捷、良好的就医环境,并日渐完善诊疗体系和服务功能。西岗区莲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徐东亮告诉记者,近年来,该院的医疗和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设置妇科、外科、口腔科、康复、心理、中医等多个科室。医院配备手术室,简单的一二级手术如伤口缝合、粉瘤等,居民都可以在第一时间来社区医院处置。此外,通过医联体模式,该医院和上一级医院配合,为需要拍CT的患者开辟绿色通道。
药品价格更亲民
设最高限价患者不用担心“买药贵”
在西岗区莲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药局前的大屏幕滚动显示该院所有的药品名称及价格。“新政执行以来,门诊接待的患者数量比以前翻了一倍。”中心主任徐东亮告诉记者,此前,该中心药价是企业自主定价。今年1月起新政实施之后,则执行省招标采购价。比如,此前拜新同售价为35元。限价新政实施后,降至24.47元;复方丹参滴丸原来卖38元,现在的售价是26.08元。“说白了,就是大医院卖多少钱,我们卖多少钱。”目前,该中心的药品储备、诊疗能力等能满足辖区居民就医买药的基本需求。
记者了解到,在医保新政实施之前,个别非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价高于公立医疗机构,原因是各类医药机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公立医疗机构均要执行省集中采购结果,并且要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销售价格全省统一。而非公立医药机构自行采购药品,没有零差率销售要求,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为推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地落实,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利益,2023年1月1日实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后,我市医保部门通过医保服务协议,对非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价进行了约定,要求非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同一种药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价格,这意味着在省平台挂网的同一种药品,大连地区公立、非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价格都是一样的,百姓可以放心地在家门口的社区医院就近就便购药。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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