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收好这份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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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短信提醒
“尊敬的职工,如您(含配偶)在缴存地无房产,可以到各业务大厅或智享贵港公众号申请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
你还不知道吧?
住房公积金余额
不仅可用于购房相关提取
本市无房租房自住
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租房如何提取?
收好这份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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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频次
租房提取公积金每年可多次申请(最多每月可提取一次)
每月能申领多少额度共分为两种情况:
1.租赁公共住房的,按照实际住房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房的,如有配偶可提取1200元/月(夫妻共享额度);无配偶可提取800元/月;二孩家庭1400元/月;三孩及以上家庭1600元/月。
此外,从2024年9月1日开始,开办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办理材料
(一)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广西区外登记的须提供);
3.房屋租赁合同;
4.租金缴纳证明。
(二)
租住商品房:
1.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广西区外登记的须提供);
3.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职工不必提供,由我中心查询);
4.多子女家庭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明、村委居委证明等)。
办理渠道
(一)中心柜台申请。
(二)通过智享贵港微信公众号申请。
贵港市融媒体中心/贵港新闻网出品
内容来源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 编 ▍首席新媒体编辑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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