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执行新版国家药品目录


  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


  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受益面广泛,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进一步提高。此次调整,共计67种谈判药品新增进入药品目录,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 (SMA) 的药物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等,开创了罕见病药品纳入医保的先河,对临床治疗和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谈高值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也是此次医保政策调整的一大特点。纳入我市医保高值药品管理的药品达到117种。高值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个人先行自付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再按80%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再按70%比例支付,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分别提高8%和7%,参保患者负担进一步减轻。


  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有变化


  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缴费申报、补费核定、退费核定等业务将由市医保中心、税务部门受理。


  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因2021年12月欠缴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无法办理持卡住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核验患者2021年11月缴费记录后,实施先救治,患者出院时持卡结算;符合享受相关门诊补助待遇(慢病、“两病”、门诊大病、门诊统筹、高值药品等)的参保人员,确需就医购药的,现金垫付,待正常缴费后,按照相关规定,持票据到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予以谅解!感谢大家对医疗保障部门经办服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医保经办服务。


  来源:大连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