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再次优化调整


  针对市民朋友关注的


  “优化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贷标准”问题


  晋城公积金发布权威解读


  这种情况认定为


  首次享受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


  那么


  用过公积金贷款


  结清后到其他县(市、区)买房


  仍然享受首套利率吗?


  也就是说


  您在购房所在县(市、区)


  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结清的情况下


  到其他县(市、区)


  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


  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首套利率


  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35%


  5年以上利率为2.85%


  温馨提示


  以上措施有效期3年,到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继续或调整实施,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