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居民,请尽快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惠城区全体城乡居民请注意,全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全面启动。据悉,连续参保的居民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中断缴费或在2023年度新参保的人员可在任意时间段参保缴费。
此次参保缴费对象包括:参加了职工医保之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在中职技校(院,含民办)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在惠异地务工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后,随其生活并在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就读、学龄前的子女;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可按此规定参保。因生产经验确有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在职职工。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和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已参加外市居民医保的,不再重复参加惠州市居民医保。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2023年7月1日后参保需同时缴纳各级财政补助部分,新生儿或职保转居保的除外)居民可在粤省事、粤税通、粤医保、支付宝上进行线上缴费,也可到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各镇(街道)医保业务办理窗口、村(居)委会使用POS机刷卡缴费。
居民医保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城区税务局、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或各镇(街道)医保业务办理窗口咨询。
惠城区各镇(街道)医保业务办理窗口咨询电话:
【记者】卢慧
【通讯员】惠城融媒
【作者】 卢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