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财政补助力度,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610元/人·年。


  居民医保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新增30元


  通知提到,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财政补助力度,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610元/人·年。


  对持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我市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参加我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


  集中参保期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大病保险


  明年起起付线调整为


  16901元


  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01元/人·年。


  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政策。


  稳定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2023年度居民医保支付限额一档参保人300元,二档参保人500元。


  调整在渝高校毕业大学生待遇享受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当年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其医保待遇享受时间由当年的8月31日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


  集采药品


  今年底集采品种


  不少于350个


  出台《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规范我市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管理。按规定做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医保报销有关工作。


  持续扩大集采品种范围。2022年底国家和省级(或跨省联盟)集采药品品种数累计不少于350个,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5个以上。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王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