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政务环路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办事大厅二楼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2、金寨路老报馆308巷内庐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庐阳分中心);


  3、锦绣大道与天门路交口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号楼3楼(经开包河分中心);


  4、望江西路800号高新产业园C1楼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高新蜀山分中心);


  5、新站区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新站瑶海分中心)。


  二、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或个人发生社会保险断缴需补缴情形的


  三、申请材料


  1、《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纸质(原件2份)。


  2、《补缴养老保险基数确认表》纸质(原件2份)。


  四、办理流程


  断缴补缴职工进行合同备案后,携带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及《补缴养老保险基数确认表》到社保征缴中心及各分中心办理。


  五、常见问题


  1、社保费断缴补缴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社保费断缴补缴,需要先进行劳动备案,有劳动备案的时段才可以进行补缴社保。


  2、补缴社保的基数如何确定?


  填写《补缴养老保险基数确认表》,单位经办人和参保职工需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补缴的养老保险按照基数确认表的数据进行登记。


  3、补缴的费用在什么时间缴纳?


  补缴的费用在次月申报时缴纳,单位次月的社保核定单会涵盖补缴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