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复:烟台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3%;工伤保险:依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烟人社发(2015)55号],单位缴费比例分八类,分别为0.24%、0.48%、0.84%、1.08%、1.32%、1.56%、1.92%、2.28%,职工个人不缴纳。


  咨询:公司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如何维权?


  答复:公司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分两种情况:一是未给职工办理社保登记,二是虽办理了社保登记但欠缴社会保险费。


  针对公司未给职工参保登记的,职工可以到劳动监察、法院、劳动仲裁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凭劳动关系有效法律文书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社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生成缴费业务单据推送给税务部门征收。对单位拒不配合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根据相关工资材料直接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滞纳金),无法提供工资材料的,暂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核定,核定后生成缴费业务单据移交税务部门,同时通过函件等方式提醒税务部门尽快依法处理。


  对参保职工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信访、投诉举报等渠道和方式,反映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第一时间响应职工诉求,通知企业申报缴费基数,生成缴费业务单据推送给税务部门征收。对单位拒不配合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根据相关工资材料直接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滞纳金),无法提供工资材料的,暂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核定,核定后生成缴费业务单据移交税务部门,同时通过函件等方式提醒税务部门尽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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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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