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居民


  2025年度镇江居民医保


  参保缴费开始啦!


  参保对象


  1、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


  2、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期限


  集中缴费期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应当在集中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25年度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非集中缴费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期满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标准


  1. 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凭本市居住证参保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


  2. 符合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参保方式


  续保人员(2024年度已参保缴费)无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缴费。


  首次参保人员、断保人员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


  新生儿为外地户籍时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地的户口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在我市为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人员。


  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由医保部门负责。具体参保方式如下:


  线下办理渠道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至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社区(村)办理。


  线上办理渠道


  登录“江苏医保云”APP,点击“我要保”中的“居民参保登记”办理。


  缴费方式


  居民医保缴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2.银行柜面缴费: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江苏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各网点缴费;


  3.现场缴费:由税务局委托各社区(村)代征点使用社保专用 POS机收费。


  4.“家庭共济”缴费:通过江苏医保云APP首页“我要办”→“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进行家庭成员共济绑定,绑定成功后通过“家庭共济”→“账户缴费”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票据获取


  居民医保缴费后,参保人员可以注册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进入“地方特色”,点击“社保业务-社保费凭证-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通过手机号码验证后,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


  社保卡制卡


  可选择在参保所在的社区或就近有制卡设备的合作银行综合服务网点制卡。(制卡网点查询:“镇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服务指南”→“机构导航”→“社保卡网点”)


  咨询事项


  1. 参保问题请咨询医保服务热线0511-12393,各区医保办事处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1)镇江医保京口办事处: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217-2号(京口区卫健委一楼西侧),88892360;


  (2)镇江医保润州办事处:镇江市润州区朱方路245号(镇江市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88835360;


  (3)镇江医保丹徒办事处:镇江市丹徒新城谷阳大道286号(原丹徒区粮食局一楼西侧),88830360;


  (4)镇江医保新区办事处:镇江市大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西路2号(一院新区分院内),88839360。


  2. 缴费问题请咨询纳税服务热线0511-12366,各区税务咨询电话如下:


  京口区服务热线:0511-88621210


  润州区(含高新区)服务热线:0511-83936570


  丹徒区服务热线:0511-88853360


  经开区服务热线:0511-80901762


  3. 社保卡查询请咨询人社服务热线:0511-12333


  以上内容以正式文件为准。


  来源: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