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于7月1日调整,快看,扬州今年有这些变化
每年7月1日是新社会保险年度的开始。2019年度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从7月1日开始调整。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同步调整。
今年调整有什么变化?
一起来看看~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42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
全市、市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下限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相同,不再另行规定缴费基数;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9935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360元。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6842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368元。
企业基数下限提至3368元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
以市区为例,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3368元,比去年(3125元)增加243元,按照省统一规定的社保费率,企业和职工每人每月最低需缴纳社会保险费1228.5元,其中单位需缴纳868.9元、个人需缴纳359.6元;企业需多缴纳 62.7元,个人需要多缴纳 25.5元。
市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下限为3368元,比去年(3125元)增加243元,按照省统一规定的社保费率,每人每月最低需缴纳养老和医保费1010.4元,其中需养老673.6元、医保336.8元,参保费用增加72.9元。
企退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上调为7216元。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16元,计算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6590元。
据了解,新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7216元比原来的6645元增加了571元。
基础养老金在退休人员领取的退休金中占据重要的一块。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的调高,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喜讯。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并不代表所有的人都能增加养老金,这主要涉及到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退休人员。
记者 曹寅峰
编辑 晴子
(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