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算方式的变化

  随着 2025 年社保政策的变动,养老金计算方式在部分地区也有所调整,主要涉及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


基础养老金计算调整

  在一些地区,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对缴费指数和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有了新变化。以往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 。2025 年政策调整后,部分地区可能会更加注重长期缴费和多缴费的激励机制。例如,对于缴费年限超过 30 年的人群,每多缴费一年,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缴费年限对应的比例可能会从 1% 提高到 1.2% 。以一位在某地区参保的职工为例,该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6000 元,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 5000 元,缴费年限为 35 年。按照旧政策计算,基础养老金 =(6000 + 5000)÷ 2 × 35 × 1% = 1925 元;若按照新政策,基础养老金 =(6000 + 5000)÷ 2 × 30 × 1% + (6000 + 5000)÷ 2 × 5 × 1.2% = 1980 元,每月基础养老金增加了 55 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政策变动后,部分地区对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确定方式有所改变。过去,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可能是参考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等确定,而现在部分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基金运营收益等综合因素来确定记账利率。假设某地区在 2025 年前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 3%,调整后为 4%。一位职工在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为 15 万元,按照旧记账利率计算,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 150000÷ 计发月数(假设为 139 个月)≈1079 元;按照新记账利率,经过重新核算,个人账户储存额有所增加,假设变为 16 万元,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 160000÷139 ≈1151 元,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增加了 72 元。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调整

  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群,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也有变化。部分地区调整了过渡性养老金的系数。以前过渡性养老金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视同缴费年限 × 过渡系数(一般为 1.0% - 1.4%)。2025 年政策调整后,过渡系数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视同缴费年限区间进行细分。比如,视同缴费年限在 10 年以内的,过渡系数为 1.0%;视同缴费年限在 10 - 15 年的,过渡系数为 1.2%;视同缴费年限超过 15 年的,过渡系数为 1.4% 。以一位视同缴费年限为 12 年的职工为例,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 5500 元,按照旧政策统一按 1.2% 的过渡系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 5500×12×1.2% = 792 元;按照新政策,过渡性养老金 = 5500×12×1.2% = 792 元(因为 12 年在 10 - 15 年区间,系数不变),但如果是一位视同缴费年限为 8 年的职工,旧政策下过渡性养老金 = 5500×8×1.2% = 528 元,新政策下过渡性养老金 = 5500×8×1.0% = 440 元,会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