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人280万元工资,18天到账!
“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了,法院这么快将工资执行到位,让我们有更多时间来规划怎么过年,老家的人听了都开心啊。”近日,两名农民工代表来到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送上一面锦旗,代表全部103名农民工感谢法院的快速执行。
这些工人原是潮南区某工地上的建筑工人,因承包工程的建设公司拖欠了四五个月的工资迟迟未发放,便集体向潮南区人社局反映。
潮南区人社局立案后经调查,认为建设公司未按照规定代发分包单位工人工资,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便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建设公司先行清偿上述农民工工资280余万元,该处理决定经法院审查准予强制执行,潮南区人社局遂向潮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案件涉及人数众多、金额较高,大部分工人又都是外地人,着急返乡过年,都希望在春节前拿回工资。“时间多拖过一天,矛盾便更尖锐一分。”潮南区法院研判后,迅速启动涉民生执行“绿色通道”,精挑业务骨干组成执行工作专班,先将案件导入执前督促履行及和解程序,希望通过执行和解,让建设公司尽快拿出工资发放方案,让工人们安心。
然而,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被执行人建设公司坚持要分期付款,遭到潮南区人社局的反对:“能不能分期,工人们说了算,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本就是建设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应该不折不扣地履行。”
无法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团队便马不停蹄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通过查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法官发现建设公司名下有多个挂靠账户,遂作出冻结账户的裁定,经过多轮反复筛查,最终锁定了其中资金流动比较活跃且金额较大的两个银行账户,冻结到资金280余万元划拨到执行款账户,以最快速度将案款拨付给潮南区人社局,由人社局发放给103名工人。
“从立案到发放,一共18天,虽然离过年还有一个多月,但工人们早一天拿到工资,就早一天安心。”执行法官表示,薪酬问题不仅关乎“小家”的冷暖幸福,更关乎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法院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大家的权益。
民有所呼,“执”有所应。今年来,潮南区人民法院在欠薪案件中执行到位337.62万元,为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更加触手可及。潮南区人民法院表示,将继续创新执行手段、坚持善意文明、用好强制措施,确保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民生案件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
南方+记者 杨立轩
通讯员 邱梓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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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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