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


  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统一为12个档次,其中100元缴费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和困难群体,其他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和补贴如下:


  广大参保群众可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支付宝、山东税务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缴纳,或按时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账户。


  为方便广大参保群众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特提供相关咨询电话:


  淄博市:0533-12333(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张店区:2927306


  淄川区:5268096


  博山区:4196005


  临淄区:7177137


  周村区:6176187


  桓台县:8226073


  高青县:6965573


  沂源县:3227158


  高新区:2326104


  经开区:7870208


  文昌湖:6030031


  特别提醒: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请拨打市医保局咨询电话:0533-312000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 综合淄博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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