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社局日前查处一起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案
(通讯员 彭业华 高友明)近期,黄冈市人社局对刘某某等5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案进行依法处理,追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723.9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处罚款23171.7元。刘某某等人违法行径受了应有惩罚,接受了一场深刻的教训。
今年2月,黄冈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在清理核查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确认手续时,发现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刘某某等5人原提供的身份信息存疑,后经公安机关核实,认定这5人涉嫌伪造身份证信息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迅速立案调查,查实刘某某等5人使用虚假身份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手续,变造年龄分别提前数月乃至数年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市人社局责令刘某某等5人限期退还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并处以骗取金额三倍的罚款。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群众的养命钱,骗取养老保险待遇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黄冈人社部门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强化制度建设,从严防范管理漏洞,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筑牢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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