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1日起,非东莞户籍居民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东莞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连续满1年,即可以申请入户,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这是记者从4月28日正式公开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中获悉的。


  东莞现行实施的是居住证年限累计满5年、社保年限累计满5年的“双五”入户政策,新版《意见》的实施表明东莞大幅降低了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的居住证和社保年限要求。非莞户籍居民是指外省市户籍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外国人。


  《意见》的主要内容还包括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政策。目前,东莞市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先就业后入户”政策。政策调整后,就业不再是硬性条件,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非莞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东莞市。


  新政策在原《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基础上,对各类各层次人才的年龄限制进行了进一步的放宽。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类技能人才放宽至5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才放宽至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初级职称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高级工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中级工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此外,《意见》规定无房产无工作单位集体户入户地址由“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调整为“居住证登记地址的属地园区、镇(街道)”,符合国家、省提出“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要求。


  据介绍,入户新政策的实施主要因为现行入户政策体系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求,旨在让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能够得到东莞户籍身份,有利于推动外来人口形成和强化“我是东莞人”的家园意识,主动融入东莞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市民按照东莞市入户政策,将户口迁入东莞市集体户、人才公共户、家庭户,均依法享有本市户籍居民待遇。


  至于市民群众非常关注的因入户政策调整而产生的教育政策调整与教育资源匹配问题,东莞市教育局方面表示,将在近期召开发布会进行详细解读说明,南方+将为各位读者持续关注。


  【撰文】南方+记者 龚名扬


  【作者】 龚名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