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还未缴满15年,缴费人已经去世,可以全额退还缴费吗?当然是不可能全额退还的,但是退还个人账户资金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当然是比较令人心酸的。缴纳养老保险的目的,实际上就是为了将来老有所养的。但是世事难料。在人的一生之中,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俗话说得好,命里有时皆是有,命里无时皆是无,这就是人间的境遇。但是在世时,每个人的都生命都是美好的,都希望有一个幸福的未来,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正如你所说的那样,交了养老保险,还没有交满15年就魂归西天,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在为逝者悲伤哀悼的同时,该争取的权利还必须要去争取,这也算是给天上的缴费者一个安慰吧。


  在我们缴纳的养老保险中,分为两个账户。一个是统筹账户。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有12%记入了统筹账户;如果属于单位缴费的,有16%记入了统筹账户账户。另外一个账户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管是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记入的资金比例都是8%。记入统筹账户的资金为社保基金所有,主要由于参保人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领完之后还需要继续支付的养老金,国家统筹调整增加的养老金等,只要交进了统筹账户,这个钱就不属于自己了;另一个是个人账户。但是个人账户资金,包括本金和资金利息永远都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参保人在参保期间如果不幸去世了,其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是可以退回个人账户的本金和资金利息的。


  参保人去世后,除了能够退还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之外,还可以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精神抚慰金。这两项补助,由于全国各地的规定不统一,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一般是按照缴费年限的长短来给予补助。比如重庆市的丧葬补助金为2000元,抚慰金是每缴费一年,按照当年缴费基数或是职工平均工资发给一月的精神抚慰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个月。


  总之,参保人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去世后,的确是一个不幸的事情,其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从悲伤中走出来以后,一定的要到最后一个参保点的社保部门去办理养老金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时只能退回个人账户内本金和利息,统筹账户部分是不能退还的;此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