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促进本区城乡劳动力稳定就业,根据《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京平政发【2013】32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区2018年度规模招用的先进企业、优秀人力资源、首席技师工作室、首席员工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如下:


   一次性规模招用就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1. 本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单位及政府公共管理服务项目除外);


  2.2018年度累计新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达到50人及以上;


  3.与招用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4.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内的本区城乡劳动力数量达到职工总数的60%;


  二、奖励标准:


  根据当年累计新招用的本区城乡劳动力人数,给予相应一次性就业奖励资金。


  人数标准 补贴标准


  50-99人 10万


  100-199人 20万


  200-299人 30万


  300-499 40万


  500人以上 50万


  三、申报提交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 《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奖励资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1);


  3. 《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花名册》(附件2);


  4.当年新招用人员的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当年新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6.自合同起始月至申请当月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7.当年新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始月至申请月上月的工资发放证明及会计凭证复印件;


  8.区人保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就业安置奖励


  一、申报条件:


  1. 本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单位及政府公共管理服务项目除外);


  2.2018年度累计新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规模在30人以上的;


  3.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奖励标准:


  每招用1名本区城乡劳动力给予人力资源部门200元的安置奖励金。


  三、申报提交材料:


  1.《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安置奖励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3);


  2.《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花名册》(附表2);


  3.当年新招用人员的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当年新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5.自合同起始月至申请当月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区人保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席技师工作室奖励


   一、 申报条件


  (一)首席技师的条件。首席技师应当是具有某一职业(工种)技师以上的职业技能水平,本区域、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获得本市或本区范围内技能人才奖励者优先。


  (二)所在企业的条件。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在企业的主体工种、关键岗位,拥有高超技术技能水平、实践经验丰富、业绩贡献突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企业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能够确保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的相关费用。


  二、奖励标准


  根据《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京平政发〔2013〕32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1〕275号)文件规定,为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首席技师工作室和首席员工工作室建设。按适当支持的原则,分别给予首席技师工作室8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给予首席员工工作室5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三、申报提交材料


  1.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4);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北京市+首席技师姓名+职业工种名称+首席技师工作室”)、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预期目标等;


  3.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首席技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首席员工工作室奖励


  一、申报条件


  (一)首席员工的条件。首席员工应当是具有某一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的职业技能水平,本区域、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获得本市或本区范围内技能人才奖励者优先。


  (二)所在企业的条件。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在企业的主体工种、关键岗位,拥有高超技术技能水平、实践经验丰富、业绩贡献突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企业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能够确保首席员工工作室建设的相关费用。


  二、奖励标准


  根据《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京平政发〔2013〕32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1〕275号)文件规定,为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首席技师工作室和首席员工工作室建设。按适当支持的原则,分别给予首席技师工作室8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给予首席员工工作室5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三、申报提交材料


  1.北京市首席员工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5);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北京市+首席员工姓名+职业工种名称+首席员工工作室”)、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企业对工作室支持措施、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预期目标等;


  3.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首席员工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区级、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


  一、申报条件


  在本区企业工作并于2018年度内取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本市户籍劳动力。


  二、奖励标准


  根据《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京平政发〔2013〕32号)文件规定,为鼓励我区技能人才提升技能水平,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2500元奖励资金,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3000元奖励资金。


  三、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2018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时限: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30日


  受理科室:平谷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625房间);


  咨询电话:69962518


  2019年规模招用奖励附件1-附件5.docx(请登录平谷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