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人问:“在北京,社保断缴了怎么办?可以补缴吗?”


  今天来跟大家讲讲北京社保补缴这件事~


  北京社保断缴的影响


  一、北京小客车指标申请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鱼小保提醒:


  “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费。】


  “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购房资格申请


  非京籍购房条件如下为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一套住房。


  ??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需要满足劳动关系在通州区,才可以在通州区买1套商品住房。


  鱼小保提醒:


  连续5年在京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是:从提交购房资格审核月的上一个月起,向前推60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当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 (养老保险)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会保险断缴,单位以月报补缴方式为个人完成补缴;
  • 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会保险补缴,原单位或新单位为员工完成补缴。

      以上两种情况补缴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不影响其在京购房资格。如您在京缴纳60个月社保当中,只有1个的社保月为补缴状态,则不影响购房资格。


      三、北京积分落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在京外地户籍人员申报北京市积分落户条件之一,就是在京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图源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手册


      四、影响医疗和生育的报销


      社保如果有断缴,会影响医疗和生育的报销。


      城镇职工医保:离职换工作,社保断缴后,医疗保险次月就不能使用了。如果是单位原因(比如账户没钱,造成扣款失败),单位补缴欠款后,按照手工报销流程办理报销。


      灵活就业医保:


      图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育保险:


      图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


      对孩子上学和一些政策性购房,除了有连续缴纳社保的要求,还有对参保区县有要求。


      总结以上就是,如果有就医、生育、非京籍户口在北京打算买房、买车、办理积分落户、孩子上学,或者其他的一些要求社保连续缴纳的情况,就要注意避免社保断缴了。


      北京社保断缴可以补缴吗


      上文中,我们已经提到,部分情况只要社保补缴,资格仍是享受的。但是社保并不是想补缴就能补缴的。


      其中个人原因造成的社保断缴,是不能补的;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可以补缴,网上可申请补缴3个月,如果断保时间过长,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交的事实及理由,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北京社保补缴操作指南


      一、补缴需要哪些材料


      补缴期间为2018年12月(含)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含)后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包括补缴近三个月的情形,近三个月的补缴,通过网上申报即可);


      在华就业外籍人员补缴时,需同时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需同时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参保人在申请补缴时,距男职工达到60周岁、女职工达到50周岁(不论干部、工人)的年限加上职工养老保险在京实际缴费年限,合计不足10年的,需同时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起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住房公积金的纸质证明;


      养老保险账户类别为“临时缴费账户”的参保人,补缴时需同时提供《在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有关事项告知书》;


      二、具体操作指南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热点服务”模块,点击“社保网上服务”,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缴费管理”-“单位申报个人补缴申请”模块。


      2.点击“零星申报”,进入零星单位申报个人补缴申请页面。


      3.进入零星申报页面,输入查询信息项,点击“查询”,查询可补缴信息。


      4.选择户口性质,勾选补缴月份,输入缴费工资,上传必要附件后,点击“提交”。


      5.点击提交后,显示缴费预览信息。


      这个时候,在缴费预览页面,如果存在不能补缴的情况,点击“不能补缴情况”,查看不能补缴情况。


      在不能补缴页面,可点击“导出”,导出失败信息。


      6.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提交”。


      来源:北京本地宝、北京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