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南宁市社保缴费基数按新标准进行调整,月缴费基数最高14171.4元,最低2834.3元。养老保险方面,按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8%比例计算,个人最高缴1133.7元,最低缴226.7元(小数点后面的部分在执行中或有出入)。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通知,我区在核定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发待遇中,需使用“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6年)”(下称上年度全区平均工资)时,按年均56685元(月均4723.8元)为依据。


  据此,今年1月1日起,南宁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按新标准进行调整。本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区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34.3元;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全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171.4元。


  据介绍,12月,南宁市将对参保单位及职工按新基数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对1~11月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结算。去年,南宁市在使用到“上年度全区平均工资(2015年)”时,按年均54983元为依据,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较去年有所提升。另外,今年个人月工资超出月缴费基数300%或低于月缴费基数60%的人群,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随缴费标准的提升而有所提升,在进行差额结算时将会被补扣差额部分社保费。


  本年度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照上年度全区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34.3元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0%,每月缴费283.5元,全年缴费3402元。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身份证在南宁市社保局各城区管理部或者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需持工商银行卡)进行柜面缴费,还可以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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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分五档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可根据全区平均工资的比例选五个档次:


  ⑴全区平均工资100%档次:缴费基数为4723.8元的100%,缴费比例为20%,每月缴费944.8元,全年缴费11337.6元。


  ⑵90%档次:缴费基数为4251.4元,每月缴费850.3元,全年缴费10203.6元。


  ⑶80%档次:缴费基数为3779.0元,每月缴费755.8元,全年缴费9069.6元。


  ⑷70%档次:缴费基数为3306.6元,每月缴费661.4元,全年缴费7936.8元。


  ⑸60%档次:缴费基数为2834.3元,每月缴费566.9元,全年缴费6802.8元。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刘冬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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