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的故事还在继续,上回说道,老王的社会保险有一段时间企业没交。


  然后,老王申请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然后,老王起诉到法院,起诉被驳回。


  理由一样,是诉讼请求不对啊。


  于是,老王投诉了,然后被告知后续更麻烦了。


  那么,企业没有缴纳社保就没有办法了吗?


  办法一定有,不过会一样的麻烦。


  一是,根据目前《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没有依法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主张经济补偿。


  这里的经济补偿就是所说的N,计算方式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工作一年主张一个月)。


  比如老王的情况工资每月5000元,工作了10年,经济补偿就是每月5000元乘以10个月等于5万元。


  二是,如果老王到了退休年龄,少领或者没领退休金,那么企业要赔偿损失的,每月要给老王钱,具体计算比较复杂,大致就是按照没有缴纳社保期限,数额等计算。


  不过,这样的损失赔偿只在上海等地有,其他大多数省份没有。


  在实践中,还有另一种方法是,企业不给员工补缴社保,按照社保缴费数额把钱给员工。


  这种方法,严格上来说,并不是法律支持的方法,所以并没有法定标准。


  但是这种方法对于员工和企业双方调解具有很大可操作性。就是双方很容易达成和解,好处理纠纷。


  还是那句话,不管什么情况,维权要趁早,不能等。员工能够获得什么补偿或者赔偿,要看具体的人,具体时间,具体情况,就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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