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20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该局制订并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停热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为了提高供热企业办理停热工作效能,提升群众办理停热事宜的满意度和便捷度,该局将全市供热企业办理停热的地址及咨询电话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哈市停热办理时限明确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停热需提供的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新购住房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证明(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经本人或经办人签字的停止用热申请书。


  为规范用户办理停热流程,实现停热办理“最多跑一趟”,用户提出停热申请后,供热企业应通过其管理台账查询该用户房屋所在位置及是否符合办理停热条件。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上述办理停热需提供的要件提供材料,供热企业即时办理停热并签订停热协议。


  供热公司业务窗口


  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市民,此次公示包括9区、9县(市)供热企业,市民在办理停热手续时,需向自家所在区域的热企进行咨询和办理。


  (图表由受访单位提供)


  记者:肖劲彪;摄影:肖劲彪


  来源:龙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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