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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晚9时许,成都市卫计委官微@健康成都官微发布微博称,关于成都商报独家报道的《离职医生曝郫县同力医院违规》一事,成都市卫计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郫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健康成都官微:
关于8月12日上午媒体报道《离职医生曝郫县同力医院违规》一事,成都市卫计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郫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感谢大家对成都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关注,如有其它咨询及投诉,欢迎联系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028-86667837。
8月12日一大早,看到成都商报关于郫县同力医院违规的报道(新闻回顾请戳:离职医生爆郫县同力医院黑幕:没病也能查出有病)后,郫县卫生局执法大队、郫县医保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前往同力医院调查。目前,郫县卫生局已责令同力医院暂停营业,接受调查。
根据调查,郫县医保局初步确定,郫县同力医院存在虚报药品、串换药品及故意将药品数量多报的问题,如调查坐实,同力医院将面临解除医保协议,退还报销金额并处三倍罚款的顶格处罚。
据了解,同力医院可谓“劣迹斑斑”,曾多次被卫生局和医保局处罚。从2013年至今,医院总共被卫生局处罚4次,其中两次警告、两次罚款,行政约谈3次;被医保局处罚两次,其中一次暂停医保报销资格一个月,并处罚款,另一次暂停医保资格一个月。
初步调查
医院涉嫌串换、虚报药品
根据郫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初步调查,同力医院向医保局提供的医嘱单与实际执行单不符,涉嫌在医保报账中串换药品、虚报药品、故意多报药品数量的行为。
住院病人名字和医保报销者名字不一致
在病人何先生的长期医嘱单上(即向医保局提供的报销单),医保工作人员发现,共使用了9种药品,而具体执行单(即向病人实际使用的药品)上,只有4种药品。“其他5种药,医院没有对病人用,却拿来医保报销,涉嫌虚报药品。”
另外,医院存在涉嫌串换药品的嫌疑。“长期医嘱单上写的是头孢米诺,实际执行单上用的是头孢曲松,头孢曲松比头孢米诺便宜得多;长期医嘱单上写的是盐酸左氧氟沙星,实际用的是林可霉素,林可霉素也要便宜得多。”
经过进一步检查核对,工作人员还发现,同力医院涉嫌多报药品数量。在患者杨女士的长期医嘱单上,医院向医保局报销的某种药品,使用了400毫升,而实际执行单上却只对病人用了200毫升;另一种药品报销了15毫克,但只对病人使用了10毫克,“量不够”。
目前,医保局工作人员正对这些证据进行进一步落实调查,“如果调查清楚,医院确实存在这些行为,将根据其涉及虚报的金额进行处罚,最高会受到解除医保协议,退还医保报销金,并处报销金3倍罚金的顶格处罚。”医保局工作人员说。
3份执行单疑系当场手写
在调查现场,同力医院向医保局工作人员出示了14位医保病人的长期医嘱单,但无法拿出医嘱的具体执行单。
医保局工作人员医院现场调查
“医嘱具体执行单就是医院给病人的实际用药,我们必须看到这个单子,再与医院给我们提供的报销药品单子进行比较,看有没有出入。”医保局工作人员说。
对此,同力医院一名负责人称,管医嘱执行单的护士不在,单子被锁在柜子里。医保局工作人员拨打该名护士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那就把柜子撬开,拿出来看。”
拖延了约半个多小时,院方终于拿出3份共5张医嘱执行单,分属三名病人。但这5张医嘱执行单的真实性却受到怀疑。
5张执行单的纸张与笔迹全新,字迹也属于同一人。更蹊跷的是,有两张单子上还留着上一张单子书写字迹的压痕印记。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提出5张执行单是否存在现场临时手写的可能性,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对于是否是现场临时手写,该院工作人员否认,但却无法解释单据上字迹及压痕印记的问题。
即使拿出了三名病人的5张执行单,医院仍还有11名病人的执行单无法出具。在接受医保局工作人员询问笔录时,该院法人代表车女士表示,执行单“找不到了”。
“这是不符合程序规范的,医院必须保管好长期医嘱单和医嘱执行单。”医保局定管科工作人员王浩说,如果医院不能出具医嘱执行单,他个人认为,另外11名病人的报销金额将“不予认可”。
起底同力
营业两年被处罚6次
同力医院代理院长面对记者采访以纸遮脸
郫县同力医院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医院?
成都市工商管理局公开信息显示,郫县同力医院注册成立于2012年7月2日,地址在成都市郫县郫筒镇成灌东路349号。经郫县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2012年6月27日批准有效,至2017年6月26日。在工商管理局登记信息中写明的法定代表人是车倩。该院由刘杰辉出任监事,车倩出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医院院内的公开信息显示,该院共有医师7名。
郫县卫生局执法大队长刘斌表示,同力医院从2013年开始营业,目前只营业了两年多时间。据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该医院已屡次受到卫生部门和医保部门的处罚。
2013年6月8日,该院因住院病人都不在院、存在虚记费用现象、病历书写不规范、就医流程不规范,无床头卡,无参保人信息标识,被医保局终止协议一个月,不予支付一名患者的1113.8元费用,并处3倍扣减保证金3341.4元;
2014年8月26日,在郫县医保局展开的专项检查中,同力医院又因履行医保协议、档案管理等多方面存在问题,再次被医保局暂停一个月的医保结算。
“从2013年至今,一共受到四次处罚,其中两次警告,两次罚款。”郫县卫生局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称,2013年7月18日,同力医院因医疗废物储存设施不符合要求,被卫生局处于3000元罚款并处警告;2014年5月22日,医院因“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被处以2500元罚款,当事医生受到警告处罚;2014年4月25日,医院因“没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被处以警告,卫生局执法大队还现场销毁了该院违法印制的5万份宣传杂志。
此外,同力医院还被郫县卫生局行政约谈三次,其中2013年一次,2014年一次,2015年3月一次。
成都商报记者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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