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不想缴就不缴?行政法规明文规定不允许!


  大家好,我是吉安王吉成律师,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常见但容易被忽视的话题——单位是否可以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最近关于“五险一金”的新闻可不少!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文件,宣布将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五险一金将转变为四险一金。4月,国务院又发布了文件,宣布从5月1日起将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五险一金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尤其是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那么,单位是否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呢?


法规明确: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和第20条的明确规定,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无论单位是国有、私企、外企还是事业单位,都在法定范围内有义务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便决定不缴!


  • 单位应在职工入职30日内完成公积金缴存登记;
  • 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迟缴或少缴。

      这种规定是强制性的,职工有权要求单位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无权拒绝!


    为什么有些企业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可能误以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是行政法规,不如劳动法那么严格,因此忽视了这一责任。他们认为“五险”是法定的,住房公积金不是”,从而导致了很多误解。实际上,住房公积金同样是法定要求,单位不履行会承担法律后果!


    单位不给缴公积金,职工怎么办?

      如果单位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先与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未果,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
    2. 注意!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而不是劳动仲裁部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单位未按时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未为职工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公积金管理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甚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严重违法行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如果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 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账户设立手续;
    2. 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且未按要求补缴;
    3. 违规提取或协助违规提取公积金;
    4. 违反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

      这不仅会影响单位信用,还可能对法定代表人产生严重影响!


    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单位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为5%-12%,并且是对等缴存,即单位和职工分别缴纳相同的比例。例如,假如你月薪4000元,单位与个人各缴12%,那么你每个月的公积金就是960元(4000×12%+4000×12%)。


    离职后能要求单位补缴公积金吗?

      有些职工可能会担心,离职后单位是否仍需补缴公积金?答案是:可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如果职工离职后发现单位未缴公积金,可以通过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补缴,不论离职多久,都是可以追溯的!


    如何操作补缴公积金?

      在离职后,如果原单位拒绝补缴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1. 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2. 管理中心会受理并调查,如果符合条件,会向单位发出《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
    3. 如果单位仍拒绝补缴,管理中心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将影响单位的信用记录。

    特别注意:

  • 单位公积金账户没有注销,才可投诉;
  • 非农业户口职工才属于强制缴纳对象,农民工除外。

      如果你在这方面有疑问或需要帮助,随时可以联系吉安王吉成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王吉成律师 |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公司纠纷等 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