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即预告,交房即办证!衢州商品房登记新操作,快来get√
零材料、不见面办理商品房登记……衢州这波操作有点潮!赶紧来了解下~
近日,市营商办、市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行商品房登记全生命周期“不见面办理”服务的公告》,公告指出,自5月25日起,衢州市区范围内推出商品房登记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不见面办理”服务——
商品房登记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是指商品房预售前、预售、竣工、交房等阶段需要办理的相关业务,包括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登记类型以及贷款、签订补充协议、纳税等事项。
房开企业(代理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衢州站点(网址:http://www.zjzwfw.gov.cn/),选择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点击“商品房一件事”图标,选定相应不动产单元表,即可发起商品房登记全流程业务,涉及按揭贷款的,流转至金融机构或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审批,由金融机构和公积金中心提交业务申请。
“一窗云平台”依托政务服务网刷脸认证、电子签名(签章)和在线缴纳税费等功能,实现零材料、不见面办理。
全面落实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合同签订后原则上需同步申请预告登记,实现“签约即预告”;涉及贷款的,推行预告登记和预告抵押组合办理,实现“预告即抵押”;房屋交付时,鼓励转移、纳税、抵押集成办、提前办,实现“交房即办证”。
权利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线查询、浏览、下载和打印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再发放纸质证明,产权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发放纸质不动产权利证书。
通过电子签名(签章)形成的可信电子材料以及共享获取的信息,均可以作为办事依据,不再收取纸质材料。
2020年6月29日推行电子不动产权证书之前,房开企业已领取的纸质不动产权证书,2019年7月10日推行电子不动产权证明之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权利人已领取的纸质不动产权证明,不再强制收回,采取公告方式作废。
除特殊情况外,各房开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增加群众跑腿到线下窗口办理。
各房开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通线上办理前,需完成法人帐号注册、电子公章申请等工作,并将代理人员报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备案。
申请人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页面阅读和下载《衢州市商品房登记“一件事”网上办理操作手册》。操作中如有疑问和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市本级 0570-3890880
柯城区 0570-2611699
衢江区 0570-3838726
集聚区 0570-8767051
商品房预告登记操作手册
商品房预告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转现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转现及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转现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来源:市资源规划局
文:赖俭
编辑:王旭娇
审核:王小东
(注:市资源规划局为衢州发布矩阵成员单位,其发布内容已授权衢州发布使用。转载请注明来自衢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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